惡保母姐妹虐死剴剴判決出爐 創最高紀錄!北市:支持司法伸張公義
▲臺北市政府。(圖/記者袁茵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聯手虐死,北院今(13日)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判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劉若琳僅認過失傷害罪,被判處18年徒刑,可上訴。對此,臺北市社會局迴應,此判決創下虐童案刑期最高紀錄,北市府支持司法從重量刑,伸張公義。
針對外界高度關心的「剴剴案」,臺北市社會局13日表示,臺北地檢署日前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嫌起訴劉姓保母姊妹,經由臺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後,今(13日)宣判,劉彩萱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18年,創下虐童案刑期最高紀錄,北市府支持司法從重量刑,伸張公義。
臺北市社會局提及,剴剴個案情形特殊,剴剴因原生家庭無法照顧,由居住地新北市社會局服務,轉介中央委託兒福聯盟提供收出養服務,後續由兒福安置於臺北市劉姓保母托育場所,整體過程涉及到中央收出養管理辦法、地方社福以及托育一線處遇,除了司法重判彰顯公理正義,更重要的是中央地方如何一同努力,在法制面以及行政執行管理面持續修正研議,一同攜手守護兒少。
▲劉彩萱(粉色連帽衣)、劉若琳(灰色連帽衣)。(資料圖/記者黃哲民攝)
臺北市社會局指出,臺北市長蔣萬安在得知案件的第一時間就高度重視,並要求社會局全面清查狀況、提出策進作爲,社會局介入處置、調查,並對涉案居家托育人員依照兒少權法處以行政罰,除公佈姓名外,二人各處以最高行政罰鍰60萬元。
社會局說明,蔣萬安也於去年宣佈「7+1」改革守護計劃,每一項都確實推動落實,且114年持續精進辦理,包含保母訓練強化並增加回流訓練113年底辦理4場次、無依兒童增加出養前訪視頻率、三方共訪機制、全日託一年6訪、113年12月辦理優質保母表表揚,未來將每兩年辦理一次、居託人員協力圈計劃113年辦理116場、托育人員紓壓113年辦理6場次。
社會局稱,除了「7+1」改革守護計劃,北市也滾動研議其他相關策進作爲,包含提升訪視敏感度訓練、居家托育人員緊急救護機制、設計職業登記前訪談問卷等規劃;但目前中央尚未將一年6訪、三方共訪入法或決議,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案也尚在程序中,待中央修法通過,北市府將配合辦理,並持續精進努力守護兒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