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開審 選出10名國民法官

北市1歲多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將由國民法官參審,5月13日宣判。圖爲3月開庭,法院外擠滿聲援羣衆大喊虐童零容忍。(本報資料照片)

1歲多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死,臺北地院21日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其中1人具有博士學位,22日起將連續於13個工作日與3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此案,5月13日審結宣判,這次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開庭天數,也創下該制度施行以來最高紀錄。

劉姓保母姊妹2023年對剴剴動輒打罵、裸體罰站、身體塞入水桶,每天只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燒焦物餵食1次,致剴剴被照顧不到3個月即體無完膚,送醫前死亡。

案經臺北地檢署起訴,由國民法官參審,先前北院合議庭法官林鈺珍、吳玟儒及洪寧雅進行多次準備程序庭,劉姓姊妹拒不認罪引發網路熱議,併發起抗議活動及連署提議修法,凡「虐童致殘者,加重刑責至無期徒刑;虐童致死者,判處無期徒刑、死刑。任何虐童性侵案件,都不能假釋。」

北院昨舉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候選國民法官應到185名、實到89名,經審、檢、辯三方從到場、並從無不得被選任情形的候選國民法官中抽出30名,展開分組詢問等選任程序。北院最後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並舉行宣誓及審前說明程序。

北院表示,10人職業分別是設計業1位、製造業1位、資訊業2位、金融業1位、教育業1位、用水供應業1位、廣告業1位及無業2位,教育程度博士1位、碩士1位、學士7位、高中1位。

北院22日上午9時10分起,將由選任的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目前庭期排定到5月8日,連續13個工作日審理,開庭天數是國民法官參審施行以來最高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