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89人候選國民法官 1位博士獲參與審判

臺北市1歲多男童「剴剴」疑遭保母姊妹虐死,北院國民法官法庭日前開庭,法院外擠滿聲援羣衆手持標語白花,大喊虐童零容忍。(中時資料照片,王英豪攝)

1歲多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死,臺北地院今天(21日)89位候選報到,經審、檢、辯三方自到場並無不得被選任情形之候選國民法官中抽出30名,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分別爲男4位、女6位,其中有一位是博士。

北院表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職業分別是設計業1位、製造業1位、資訊業2位、金融業1位、教育業1位、用水供應業1位、廣告業1位、無業,  教育程度:博士1位、碩士1位、學士7位、高中1位。

依據法官公佈的審理計劃,21日上午選任國民法官,下午個別詢問室及評議室

進行審前會議,22日起連續兩週上班日,全天開庭審理,分別進行證據開示、檢辯爭點整理、有罪無罪辯論、量刑調查等程序,5月13日審結宣判。

劉姓保母姊妹2023年對男童剴剴動輒打罵、裸體罰站、身體塞入水桶,每天只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燒焦物餵食1次,致剴剴被照顧不到3個月,體無完膚,送醫前死亡。

案經北檢起訴,由國民法官審判,先前北院合議庭林鈺珍、吳玟儒及洪寧雅法官進行多次準備程序庭,劉姓姊妹不認罪引發網路熱議,民衆爲此發起抗議活動及連署提議修法,凡「虐童致殘者,加重刑責至無期徒刑;虐童致死者,判處無期徒刑、死刑。任何虐童性侵案件,都不能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