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條款」三讀通過 時代力量:杜絕兒虐不能只靠重刑

立法院會今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加重虐童刑責。記者胡經周/攝影

立法院會今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加重虐童刑責,包括增訂殺害未滿7歲之人加重其刑1/2、以凌虐方式殺害未滿7歲之人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等規定。時代力量表示,杜絕兒虐不能只靠重刑,真正能從前端防止兒虐的兒童托育服務法,目前還躺在立院衛環委員會,遲遲沒有排審。

時代力量表示,「臺灣不能再有下一個剴剴」已是全民共識,但重刑嚇阻是最後手段,要保護孩子,應儘速完成「兒童托育服務法」,真正的「兒虐零容忍」不應僅止於加重刑責,更要健全制度、強化對兒童的整體保護。

時代力量指出,剴剴案的悲劇,凸顯出臺灣現行保母監管制度存在重大漏洞,訪視與監管強度不足,使得危機無法在第一時間被發現與介入。

時代力量指出,真正能夠從前端防止兒虐,完善託嬰保母系統的「兒童托育服務法」,目前卻還躺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遲遲沒有繼續排審,監視器雲端備份、保母監管記點制、提升居託服務品質、保母資訊透明化,這些真正能夠守護孩子、讓家長安心的政策,遲遲未能落實。

時代力量呼籲,兒虐零容忍絕不能只停在加重刑責,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應儘速排審「兒童托育服務法」,切勿錯過重要的立法時機,讓改革繼續延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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