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遭虐死案今下午2:30宣判 13萬民衆聯署要求處重刑

「終結兒虐 陪你長大」護兒集會行動日前登場,民衆高舉標語呼籲兒虐零容忍,提出加重刑責等訴求。(中時資料照片,範揚光攝)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日前逾萬名民衆走上街頭,共同疾呼「保母殺人、求處死刑」、「兒虐零容忍、重判不假釋」,另也蒐集8萬餘份陳情書,將送往總統府、地方政府等要求重視兒童保護訴求。檢察官在審理時痛斥保母姊妹把一個小孩子虐待到有精神疾病還因此死亡,請求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6至18年徒刑;劉彩萱先前在法庭上痛哭說對不起剴剴、會勇敢承擔所有錯,劉若琳則作無罪答辯,臺北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後今(13)日下午2點30分宣判。

劉彩萱、劉若琳辯論終結時都說不來聽宣判,但這起案件引發全民怒火,有民衆於公共政策平臺上提案盼增加「虐童致死者,應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死刑」,並獲得逾13萬人連署,預料北院宣判當天也會有許多民衆前往關心。

劉姓保母姊妹被訴在2023年對男童剴剴動輒打罵、裸體罰站、身體塞入水 桶,每天只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燒焦物餵食1次,致剴剴被照顧不到3個月,體無完膚,送醫前死亡。

本案由臺北地院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其中1人具有博士學位,連續13個工作日與3位職業法官林鈺珍、吳玟儒及洪寧雅共同審理此案,這次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開庭天數,也創下該制度施行以來最高紀錄。

劉彩萱在審理過程中多次爆哭說,她剛開始還滿喜歡剴剴的,可是後來不知何時開始對剴剴失去耐心跟關心, 纔會造成遺憾,她對不起剴剴,她願意面對和承擔她犯下的錯誤,當初不敢承認凌虐是因爲她膽小害怕。 劉若琳辯稱沒看到劉彩萱要剴剴罰站、在廁所的情況,因爲姊姊跟她說剴剴會自己撞頭,所以才捆綁,她是相信姊姊的話。

國民法官法庭7日辯論終結後、8日到13日進行評議,13日下午宣判;由於劉彩萱已認罪,國民法官討論的重點是量刑輕重,但劉若琳一直主張沒有參與姊姊虐待剴剴過程,只是信任對方、非共犯,國民法官們除了要評議她是否有罪外,她否認犯罪也是量刑考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