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引衆怒!滅證判死刑聲浪高漲? 法務部迴應了

法務部迴應外界對虐童修法的建議。(資料照片)

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死案,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日前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但外界認爲虐童滅證應判處死刑,或有期徒刑30年以上、不得假釋等看法與建議。

法務部今(17)日表示,有關虐童滅證處死刑的部分,因爲我國現行法制上已經沒有唯一死刑的規定,而且滅證罪處死刑明顯違反罪刑相當原則。

至於建議採有期徒刑30年以上的建議,法務部表示,因我國現行法有關有期徒刑法定刑的上限,就是15年,所以這部分的規定也與現行法規定不符。

而有關不得假釋部分,因爲我國目前就假釋的規定,正在進行研修,所以相關的建議,法務部都將列爲未來修法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