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龍州法院以“三個+”繪就基層解紛新“楓”景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吳良藝 通訊員 黃河東

近年來,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龍州縣人民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主動融入黨委、政府領導的基層社會治理大格局,運用“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示範訴訟+多元調解”“定期培訓+隨時指導”等工作模式,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用心用情助力基層社會治理。

“人民調解+司法確認” 合力解決羣衆“煩心事”

2024年5月30日,龍州法院聯合龍州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用“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糾紛解決模式辦理了一起校園內侵權案件。

2023年12月5日晚,龍州縣某中學的黃某、譚某、農某與樑某發生矛盾,三人當晚在宿舍毆打樑某,導致樑某受傷。雙方父母因經濟損失賠償問題分歧較大。瞭解到該事件情況後,龍州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陸暉與龍州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主動介入。最終,在“面對面+背靠背”調解下,各方家長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了調解協議。之後,雙方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法院當場出具裁定書。司法確認後,其中一名家長履行9萬元賠償義務,其餘兩名家長現場各支付了4萬元賠償款,剩餘部分錢款分期履行。

“人民調解+司法確認”解紛模式是龍州法院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的生動體現,也是全面提升司法解紛能力、從根源上減少糾紛的有力舉措。

2024年以來,龍州法院完善訴前多元解紛機制,充分發揮司法調解、行業調解、行政調解、人民調解的作用,促進大量矛盾糾紛在訴前解決。今年以來,訴前成功化解矛盾糾紛1305件。

“示範訴訟+多元調解” 高效解決件件“揪心事”

“家裡的生活都指望我的工資,現在沒了工作,還拿不到補償金。”2024年4月1日,一起勞務爭議糾紛案件的當事人樑某來到龍州縣人民法院提出訴求。

龍州縣某塑料製品公司多名職工因不適應新的管理模式離職,其中有27位職工就補償金、加班費、賠償金以及失業金等問題申請勞動仲裁,部分案件當事人因對仲裁結果不服,表示要通過訴訟手段解決問題。

龍州法院前後收到該公司30餘名職工的起訴狀,另有50多名職工處於觀望狀態。經審查,發現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大致相同,系批量案件。考慮到如果讓原告逐一立案起訴,既會增加當事人訴累,也不利於批量案件的高效處理。經研判,龍州法院決定採取“示範訴訟+多元調解”的方式進行化解。即從中選取2個案件作爲示範訴訟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先行審理、先行判決。發揮示範性生效判決的引領作用,推動矛盾糾紛妥善快速處理。

2024年11月8日,龍州法院在上級法院的指導下,組織龍州縣人社局、龍州縣總工會等部門通過“多元調解”的方式,對其餘職工進行訴前調解。人社局幹部則從社保的辦理程序角度向職工進行專業解答,最終,通過“示範訴訟+多元調解”成功化解80多起勞動爭議。

2024年以來,龍州法院逐步完善“法院+人社+工會+N”勞動關係領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將勞資糾紛化解端口前移,一站式解決矛盾糾紛,從根本上維護勞動者權益。同時,該院通過引導幹警在日常辦案中將類案裁判指引功能充分運用到調解全過程,不斷提升調解能力,從而快速、高效、低成本化解矛盾糾紛。

“定期培訓+隨時指導” 深耕指導調解“責任田”

“今天的授課給我們日常調解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非常有用。”2024年7月23日,龍州縣逐卜鄉一名村幹部對龍州法院調解業務指導講師玉軍峰法官稱讚道。

培訓課堂上,玉軍峰通過以案說法、互動交流等形式,結合常見典型糾紛案件,向龍州縣逐卜鄉部分村幹部、鄉鎮專職人民調解員講授調解工作的最新理念、調解原則、調解適用範圍、調解方法和技巧。

這是龍州法院做實指導調解法定職能,爲調解組織“賦能充電”的縮影。

“今年以來,龍州法院不斷深化法官指導調解機制,在‘走出去’指導和‘引進來’化解的過程中,注重以專題業務培訓與調解員個人指導相結合的方式提升調解質效。”龍州縣人民法院副院長王冬玲介紹。

2024年,龍州法院運用“定期培訓+隨時指導”工作模式,指導轄區鄉鎮(街道)、社區、村委會等基層人民調解組織針對調解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靶向施治”,深入調解一線,對調解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進行“問診把脈”,合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2024年以來,龍州法院開展電視夜校、法治講堂、巡迴審判、法庭開放日等活動40次;主動爲村幹部、人民調解員、轄區羣衆解答法律問題198個,化解矛盾糾紛200件;按需上門指導調解糾紛30起,形成源頭預防、多元化解的社會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