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過程全缺席!突獲通知被安置 2孩怒不養中風半癱父

成長過程全缺席!突接獲通知被安置,2孩怒不養中風半癱父,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45歲男子阿國(化名)被2個孩子指控,婚後4年就離婚,導致他們對父親毫無印象,成長過程始終只有母親一人,他們的生活環境極其簡陋,母親早上工作、晚上兼職,假日還要到別人家打掃,才能賺取金錢養育他們,然而父親卻全然缺席,不僅沒關心也沒給扶養費。不滿父親所爲,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2個孩子控訴,父親在他們年幼時離婚,自此從未出現過,連一通電話也沒有。國中時聽舅舅說,父親在外公家附近開店,甚至還有分店,但父親卻沒有聯繫過他們,從小到大父親都是缺席的。如今突然接獲社會局公文,他們出面解決父親的照顧事宜,讓纔剛成年的他們感到極大壓力,也覺得非常不公平。

法官考量,阿國先前因爲中風,經社會局安置住院後,又移往戶籍地,由當地社會局接手安排入住護理之家。阿國目前身體半邊麻痹,因此並沒有辦法工作,最近1個年度無收入、名下財產僅價值6500元的公同共有房屋。阿國確實有不能維持生活之情事,而有受扶養之必要。

法官審酌,阿國身爲人父,卻在2個孩子分別年僅2歲、剛出生後就完全沒有盡扶養照顧之責,他們由母親、祖父撫育。阿國離婚當時2個孩子仍十分年幼,阿國縱然未擔任親權人,也至少要探望並按期給付扶養費以維繫親情。

但是阿國竟長期缺席,使得2個孩子難以感受具體的關懷、照顧,雙方縱然是血緣至親,但因阿國的行爲,導致少有互動,早已形同陌路。阿國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情節核屬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免除對2個孩子的扶養義務,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