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產律師:按份共有人請求分割房屋,法院支持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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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梳理
(一)當事人關係
原告陳宇、陳陽、陳軒是被繼承人陳山與林芳的子女,被告陳君也是他們的子女。陳山與林芳共育有四個子女,分別爲陳宇、陳陽、陳軒、陳君。林芳於1997 年 7 月 16 日去世,陳山於 2001 年 10 月 30 日死亡註銷戶口。陳君育有二子,分別是陳晨、陳輝,陳輝與孫悅生有一子陳澤。陳輝於 2021 年 4 月 17 日死亡註銷戶口。
(二)案件背景
2012 年 6 月 17 日,甲公司與被徵收人陳山(已故)、陳君簽訂《北京市門頭溝區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被徵收在冊人口一人爲陳輝,安置房爲三居室一套。2013 年 4 月 8 日,雙方又簽訂補充協議,選定安置房期房三居室一套。2021 年 1 月 6 日,繳費確認單顯示安置房坐落爲一號房屋,房屋下發後由陳君居住,目前該房屋尚不具備辦理產權登記條件。此前,經法院判決,原告陳宇、陳陽、陳軒與被告陳君對一號房屋各享有四分之一份額。後因房屋分割及相關權益問題,原告方訴至法院。
(三)證據提交
原告陳宇、陳陽、陳軒:提交此前法院關於房屋份額的生效判決書,證明對一號房屋的份額。提交第三方對房屋價值及裝修價值的評估報告,主張房屋總折價款及應向被告支付的折價款金額。
被告陳君:提交裝修合同、收據、票據等,證明對一號房屋裝修支出416486.97 元,要求原告方賠償裝修損失 30 萬元。對原告方提交的房屋價值評估報告及折價款計算方式提出異議。
二、爭議焦點
(一)原告陳宇、陳陽、陳軒訴求
判令三原告取得一號房屋,各享有三分之一份額,三原告共同給付被告房屋折價款411280 元。
訴訟費由被告承擔。原告方認爲被告強佔房屋,侵害其物權,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提議分割房屋並按評估價值支付被告折價款。
(二)被告陳君訴求
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要求保持房屋共有狀態,不同意實物分割,對原告提出的補償數額及計算方法也不同意。
若法院分割房屋,反訴要求原告陳宇、陳陽、陳軒賠償房屋裝修損失30 萬元。被告主張裝修支出費用,並認爲原告方應承擔相應份額。
(三)爭議核心
一號房屋是否應進行分割,若分割,以何種方式進行分割更合理。
房屋價值及裝修價值如何準確認定,原告方提出的折價款計算方式是否合理,被告方的裝修損失賠償訴求是否應得到支持。
各方當事人在房屋分割及相關權益分配中的權利與義務如何界定。
三、裁判結果
一號房屋的相關權益由原告陳宇、陳陽、陳軒按份享有,每人享有三分之一的份額。
原告陳宇、陳陽、陳軒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給付被告陳君房屋折價款514100.25 元。
原告陳宇、陳陽、陳軒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給付被告陳君裝修折價款122891 元。
四、案件分析
(一)房屋分割的法律依據及合理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按份共有人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此前法院生效判決已確定各方對一號房屋按份共有,原告作爲按份共有人有權提起分割請求。同時,在分割時需兼顧各方合法權益,原告方願意取得房屋所有權且有支付折價款能力,其主張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二)房屋價值及裝修價值認定
房屋價值
經原告申請,法院委託評估機構對一號房屋價值評估爲2246693 元,考慮需補交土地出讓金後爲 2179292 元。原告主張扣減 20% 售房稅金,但此稅費尚未發生且未來不一定必然發生,不能從房屋總價值中優先扣除,故房屋價值認定爲 2056401 元(扣除已包含的裝修現值)。
裝修價值
被告主張裝修價值416486.97 元並提交相關票據,但原告對票據真實性及關聯性存疑。經被告申請鑑定,房屋裝修現值爲 122891 元。因評估房屋價值時已考慮裝修因素,故認定此爲房屋包含的裝修現值。被告裝修時間早於原告提起繼承糾紛訴訟時間,不存在惡意裝修,原告應支付裝修折價款。但被告提交票據對應的裝修已使用一年多,且原告未參與裝修過程,按被告實際支付金額折價不合理,最終按鑑定的裝修現值確定原告應支付的裝修折價款。
(三)各方權益分配
綜合考慮房屋分割訴求、房屋價值及裝修價值認定,判決原告取得房屋所有權,按房屋價值的四分之一支付被告折價款514100.25 元,同時支付裝修折價款 122891 元,既保障了原告對房屋的物權主張,也合理補償了被告在房屋裝修方面的投入,平衡了各方利益。
五、勝訴辦案心得
(一)對於主張分割房屋一方
充分利用生效判決
在本案中,原告方之前關於房屋份額的生效判決是主張分割房屋的重要基礎。在類似案件中,若有先前確定權益的生效判決,應充分運用該判決,明確自身在財產分配中的地位,爲後續訴訟請求提供有力支撐。同時,深入研究生效判決中涉及的法律關係和權益認定,確保在新的訴訟中準確引用和延伸。
合理選擇評估機構
對於房屋價值和裝修價值等關鍵爭議點,選擇專業、權威的評估機構至關重要。原告方通過申請法院委託評估,獲得了具有公信力的評估報告,爲確定房屋折價款提供了科學依據。在實際操作中,要了解評估機構的資質、信譽和過往業績,確保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和公正性。並且,在評估過程中積極配合,提供必要信息,以保障評估工作順利進行。
精準把握法律規定
熟悉並準確運用關於共有物分割、物權保護等相關法律規定。在本案中,原告依據民法典中按份共有人可隨時請求分割的條款提起訴訟,並在計算折價款等方面遵循法律原則。在日常學習和辦案中,應不斷更新法律知識儲備,關注法律條文的解釋和司法實踐中的應用,以便在法庭上精準闡述法律依據,增強訴訟請求的合法性和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