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失聯由祖父養大 孩子不願負擔!懇求免養病老爸贏了

完全失聯從小就由祖父養大,孩子不願負義務!求免養病老爸贏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被孩子指控,父母親在1990年離婚後,他由祖父扶養長大,父親完全未照顧也沒給扶養費,還染毒癮並經判決確定入監,與他完全失聯,直到去(2024)年4月時社會局通知,父親因病被安置護理之家,要求他出面商談後續照顧事宜。不滿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辯稱,他不知道孩子的經濟狀況怎麼樣,但是他同意孩子的聲請,他對此沒有意見。法官認,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爲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爲。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爲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民法第1118條之1第1項、第2項有所明定。

法官審酌,阿國在孩子成年之前,不僅長期未扶養,也缺乏探視及關愛,情節實屬重大,如仍令孩子成年後應負扶養義務,名有失其公平。日前依法宣判,孩子請求免除對父親阿國的扶養義務,應屬有據,予以准許。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