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種爸爸真的很不幸 未曾感受父愛!孩子心碎求免養

有這種爸爸真的很不幸,未曾感受父愛!孩子心碎求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被孩子控訴,父親在他年幼時經常酒醉,酒後動輒摔擲破壞家中物品,讓他感到十分恐懼。父親在他於就讀幼稚園大班時,就已離家在外居住,自他約6歲時就完全未盡扶養義務,不僅未曾探望,遑論給付任何扶養費用,他是由母親獨立扶養長大,因此依法訴請免除他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並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作陳述或答辯。村長到庭證稱,他認識孩子的母親,因爲是外籍人士,所以對她的印象特別深刻。他們夫妻生了2個小孩,阿國當年經常喝酒,而且喝醉了就會發酒瘋,並且脾氣非常暴躁。

村裡的人都知道阿國喝酒後的樣子,因爲他常常會酒後鬧事。他記得在2個小孩還很小,還沒開始上學的時候,阿國就不回家了,根本就沒有照顧家裡,也不管孩子們。從那時候起,就由孩子的母親獨力撐起了這個家。

至於阿國離家以後,就很少聽到他的消息。他有聽說阿國與妻子後來辦了離婚,2個小孩的監護權都登記給母親。孩子的花費,主要都是靠母親的朋友跟家人在幫忙。從來沒有聽說過阿國有幫忙養小孩,至少在村裡沒人聽說過他有出過什麼力。

法官考量,阿國在孩子年幼時,正值需父愛關懷支持的成長階段,非但對孩子的生活未加聞問,也未分擔扶養費用,全仰賴孩子的母親扶養照護,阿國並未擔負起身爲人父應盡之扶養義務。

法官審酌,阿國無正當理由就惡意不扶養孩子,無視當時稚齡孩子受扶養之需求,長期以來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阿國所爲之情節確屬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孩子請求免除對父親阿國之扶養義務,於法即無不合,應予准許。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