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與主管摩鐵偷情遭正宮突襲 綠帽尪錯失升遷怒提告

高雄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曾有美滿家庭,育有一子,未料小美在擔任高雄百貨專櫃代理主管期間,竟與上司阿勇(化名)發展婚外情,並多次在汽車旅館幽會,最終於旅館現場遭阿勇的配偶曉萱(化名)帶徵信社人贓俱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曾有美滿家庭,育有一子,未料小美在擔任高雄百貨專櫃代理主管期間,竟與上司阿勇(化名)發展婚外情,並多次在汽車旅館幽會,最終於旅館現場遭阿勇的配偶曉萱(化名)帶徵信社人贓俱獲。阿德憤而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11萬元。高雄地院審酌雙方過錯與實情後,判決阿勇應賠償阿德8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與小美於107年1月10日結婚,婚後育有一子,原本家庭和樂。不料小美於某精品品牌專櫃任職期間,與身爲主管的阿勇過從甚密,逾越正常職場互動。兩人自113年初起,即陸續在Hotel dua、城市商旅真愛館、和苑三井花園飯店、御宿汽車旅館及麗馨汽車旅館等地發生關係,共計超過10次。

爆發點落在113年4月16日凌晨,阿勇配偶小萱委請徵信社調查後,當場逮到兩人在高雄一間汽車旅館內發生性行爲,雙方當場簽下和解書,阿勇也同意賠償郭女80萬元。此事傳至阿德耳中後,婚姻關係頓失信任,兩人最終於113年5月24日協議離婚。

阿德指出,因妻子婚外情造成他家庭破裂,年僅5歲的孩子無法承受父母分離之痛,情緒敏感不安,更曾哭喊「我不要爸爸媽媽了,我要一個人」,令人心碎。他並稱,事發期間正值公司升遷評覈,原本準備提交營運計劃,卻因精神打擊影響工作表現,錯失升遷機會,事業家庭雙重重創。

阿勇則於應訴時表示,對其不當行爲深感抱歉,並曾於113年8月30日調解時向阿德道歉,願提高和解金從30萬至35萬元。但雙方因對賠償金額歧見太大,調解破局。阿勇並稱阿德調解尾聲臨時加碼至85萬元,顯不具和解誠意。

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勇明知小美有婚姻關係,仍多次與其發生性行爲,顯屬違背善良風俗,已構成對阿德配偶權之重大侵害,足以致精神受創,亦間接造成家庭崩解。儘管阿德主張妻子婚外情致其失去升遷機會,但法院認爲工作表現受主觀因素影響,難以明確量化,故未採計,最終判決阿勇須賠償阿德精神慰撫金8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