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妻攜男網友「摩鐵激戰30次」!綠帽尪見鹹溼對話怒了
林姓教授主張,妻子與陳男從起初的曖昧互動逐漸發展婚外情,並頻繁出入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多達30次。(本報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林姓教授發現結婚多年的妻子娜娜(化名)與陳姓男網友過從甚密,不僅親暱稱呼,還赴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多達30次,憤而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判賠20萬元;陳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判敗訴確定。
林姓教授主張,他與娜娜結婚13年,並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卻察覺妻子2021年間透過網路結識陳男,二人從起初的曖昧互動逐漸發展婚外情,並頻繁出入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多達30次,甚至以「親愛的」、「寶貝」、「我最親愛的大寶貝」親暱互稱。
林男進一步指出,兩人在LINE上還討論購買情侶衣、打情罵俏,發生性關係後並提及「你現在是說我把妳當炮友就對了」、「就像你昨天我這樣子,然後我跟你說可以嗎?你說不行,我還要這樣」等語,導致他精神飽受痛苦,甚至因此罹患焦慮症與睡眠障礙,需求診於醫師與心理師。
林男控訴,陳男明知娜娜已經結婚,卻仍逾越一般男女界限、不正當往來,甚至多次發生性行爲,已然侵害其配偶權,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
陳男辯稱,直至林男提起訴訟,他才知道娜娜已經結婚,而他們並無逾越男女分際,未侵害配偶權。
娜娜則說,陳男應於2020年5月透過聊天得知她已婚,同時坦承二人曾多次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
新北地院審理,勘驗三方證詞、林男提出妻子手機Google導航定位翻拍截圖、對話紀錄內容及錄音譯文,認定娜娜與陳男2020年8月至同年12月,每月平均3次以上,考量陳男教育、家庭及經濟等情狀,判他應賠償20萬元。
陳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判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