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控尪偷吃!對話鹹溼還上摩鐵 法官「1理由」打臉
臺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閨蜜阿芳(化名)發展不正當關係,不僅有鹹溼對話,還共赴汽車旅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閨蜜阿芳(化名)發展不正當關係,不僅有鹹溼對話,還共赴汽車旅館,求償50萬元。然而,法官卻因一關鍵理由判她敗訴,全案駁回。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婚後育有2名子女,但自去年5月起,阿德多次徹夜未歸,甚至坦承與阿芳交往。小美更出示兩人LINE對話紀錄,內容煽情曖昧,顯已超越普通朋友分際。此外,小美還提出汽車旅館發票及通聯紀錄,指控兩人同宿摩鐵,嚴重破壞婚姻幸福,因此訴請連帶賠償。
然而,阿德與阿芳均否認交往,並反駁小美提出的對話紀錄並非來自阿德手機,旅館發票也無法證明兩人同行。法官勘驗證據後認爲,LINE對話雖有親密內容,但暱稱與頭像均可僞造,且小美無法證明紀錄未經變造,因此不具證據力。
至於旅館發票,法官指出,即便阿德確曾消費,也無從證明阿芳同在場;通聯紀錄雖顯示兩人聯繫頻繁,但缺乏具體內容,無法認定涉及不當交往。小美另提供的視訊共眠影片,僅見一人睡覺畫面,無法證明兩人互動親密。
最終,法官認定小美舉證不足,無法證明配偶權受侵害,判決駁回其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