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後《兒託法》修法 立委籲增加訪視員知能培訓「防漏接」

剴剴案後《兒託法》修法,立委籲增加訪視員知能培訓「防漏接」。(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剴剴案去年爆發後,引發各界譁然,衛福部推動制定《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目前行政院已審查完畢,後續依程序進立法院審議。立委指出,家外安置兒少接受居家托育照顧,雖然托育人員有相關知能和培訓,訪視員卻沒有,恐缺乏判斷風險能力,呼籲修法應考慮安置兒少特殊性。社家署表示,將進行相關研議。

衛福部推動制定《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目前行政院已審查完畢,後續將依程序進立法院審議。(翻攝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1)針對「病人自主權利法修法」進行詢答。立委陳培瑜指出,家外安置兒少多爲原生家庭有狀況、身心受過傷、照顧難度高個案,接受居家托育照顧時,托育人員與訪視員都應具備相關專業。

陳培瑜說明,家外安置兒少可能送到寄養家庭或安置機構,但兒少接受居家托育照顧時,雖然居託保母有相關知能和培訓,「但居託中心訪視員沒有」,可能缺乏家外安置評估和理解風險能力,擔心轉介單位將個案視爲一般居託案,增加漏接風險。

陳培瑜直言,應從剴剴案身上學到教訓,考量這些兒少特殊性,不應一體適用居家托育既有規範;托育人員資格審查,也應比照寄養家庭,以家庭成員爲評估對象。社家署科長洪偉倫迴應,會將建議帶回署內研議。

剴剴案引發不適任保母相關討論,陳培瑜說,目前草案中,不適任保母不當對待的處分,區分爲情節重大和輕微,但實務上樣態複雜,恐難以劃分界線。且保母不當行爲處置如趴睡、獨留家中等疏失,現行僅限期改善,不會公開保母資訊,「很有問題」。

許多學者倡議保母小違規「記點制」,累積一定點數需退場,陳培瑜呼籲,衛福部應與地方託嬰中心討論,檢視各項樣態中,哪些是不能接受的違規。

社家署科長洪偉倫說,未來會訂相關子法,針對調查人員進行培訓,完訓後成爲種子調查員做後續調查,並會參考教育部培訓教保人員不當人員調查規定,進行相關規劃。小違規部分,也會訂定實施準則,更明確認定哪些是「不能踩的紅線」,參考教育部作法及實務操作來制定。

托育費用調整部分,目前是由中央放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陳培瑜指出,各縣市調整狀況不一,如高雄6年調薪3次、馬祖卻一毛未漲。保母薪資爲每月2.6萬至3.8萬,加薪幅度少又慢,建議中央明定費用調整方式,設定好的薪資級距和調薪原則,鼓勵保母留在崗位。

洪偉倫說,未來兒託法已明定保母收費項目,會由中央統一訂定,但收費數額仍要考量地方物價指數,由地方來制定。針對托育費用調整,中央會透過會議要求地方政府定期調整價格,檢視定價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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