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視失職害「剴剴」被虐死 女社工當媽了!出庭仍委屈喊冤

▲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被指訪視失職,造成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陳女今(17日)到臺北地院出庭不認罪,親友團替她壓低帽沿。(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被控疏於訪視北市1歲男童「剴剴」,以致「剴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聯手虐死,陳女被起訴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臺北地院今(17日)開庭,陳女不認罪,表示很心痛發生這樣遺憾的事,覺得被起訴很委屈,檢方對她的指控「和我實際工作職掌經歷有落差」。

陳女今年(2025年)1月首度出庭,當時挺着孕肚,請法官給她3個月時間準備答辯,陳女之後順利生產在家帶小孩,今下午出庭時,她戴口罩與帽子遮掩,親友團保護她隔開媒體靠近,法官也準她手寫年籍住址覈對身分,避免個資被旁聽民衆看光。

▲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中)今(17日)到臺北地院出庭不認罪,聲稱心痛、難過發生這樣遺憾的事,她更覺得被起訴很委屈。(圖/記者黃哲民攝)

陳女庭訊不認罪,表示對於發生這樣很遺憾的事,她覺得很心痛、難過,對於被起訴過失致死、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她很委屈,認爲起訴內容「和我實際工作職掌經歷有落差、當中對我有誤會」。

辯護律師製作投影片替陳女解釋,「剴剴」被生母向社會局申請出養,交給兒福聯盟媒合收養對象,陳女任職兒福聯盟,雖負責訪視「剴剴」經兒福聯盟補助劉彩萱托育期間狀況,重點仍爲收出養業務,且兒盟和陳女不負責監督劉彩萱。

辯護律師主張,本案牽涉社政系統分工,陳女在本案沒有保證人地位、也不負擔注意義務,陳女在訪視報告中,依自身親身見聞記錄、並未明知不實而登載,事發時因情勢緊急、訊息混亂,陳女誤植部分內容,並非故意。

法官訊問陳女有無調解意願?是否需要法院協助安排調解?辯護律師表示目前不用,而「剴剴」的外婆以告訴人身分委任的律師則表示,陳女不認罪又不調解,所以告訴人也無調解意願。庭訊約1小時結束,法官諭知下次於今年7月17日下午2點30分再開庭。

陳女開完庭在親友團簇擁下搭車離開,沒回應媒體發問。

「剴剴」前年(2023年)8月經兒福聯盟轉介,交給有照保母劉彩萱全日托育,同年12月24日,「剴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不治,因遍體鱗傷、斷3根牙又明顯營養不良,檢警查出劉彩萱與同樣擔任保母的妹妹劉若琳,涉聯手捆綁、虐打「剴剴」更塞進水桶體罰,且1天只給1餐少量劣質食物。

劉氏姊妹去年(2024年)初先後到案被羈押禁見至今,臺北地檢署去年4月起訴姊妹倆涉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嫌,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北院歷經近1年準備程序,訂於下週一(4月21日)選任素人國民法官參審、密集審理,表定5月13日宣判。

至於檢方本案起訴陳女所涉犯行,是陳女負責定期訪視「剴剴」托育生活狀況,但劉彩萱供稱前年9、10月間,就跟陳女說「剴剴」會講髒話、磨牙、掉牙還會自撞,她不想繼續照顧「剴剴」,陳女卻沒警覺有異狀,也沒依兒盟內規把每月至少1次的訪視頻率提高。

此外,陳女3次訪視「剴剴」都提前通知劉彩萱,此舉違反衛生福利部的訪視指引,且前年9月25日初次訪視目睹「剴剴」額頭大片瘀青,卻聽信劉彩萱聲稱「剴剴」自撞受傷,隔月(10月)23日訪視發現「剴剴」暴瘦、怕生又疑似禿髮,陳女卻拍照給「剴剴」外婆說劉彩萱「用愛的方式」照顧。

前年11月19日,陳尚潔得知「剴剴」1夜掉3顆牙,依舊沒起疑,隔天到府訪視後,沒向上通報疑似虐童情形。

「剴剴」不幸過世當天上午11點多,陳女得知消息,與兒福聯盟同事接連成立「剴剴小天使」、「1224意外處理」羣組,聯手整理陳女和劉彩萱對話紀錄、整理「剴剴」案大事紀,增補、修改陳女先前漏載的訪視報告。

檢方認爲陳女是「剴剴」當時唯一也是最重要求助窗口,卻怠忽職責,事發後又狡辯與隱匿證據、干擾辦案,毫無悔意,去年8月起訴陳女1個過失致死罪嫌、3個僞造文書罪嫌,建請分論並罰、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