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遭虐死!女社工包庇造假報告出庭不認罪 法官延長境管8月

女社工包庇保母造假報告被起訴,出庭不認罪,法庭外大批聲援剴剴的團體高舉各種標語,希望喚起社會大衆重新關注剴剴案。(中時資料照,林偉信攝)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國民法官法庭將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分別判處無期徒刑、18年,二審審理中,涉案的兒盟前陳姓女社工被臺北地檢署依僞造文書、過失致死罪起訴,臺北地院日前開庭時,陳女不認罪,法官認爲,陳女有逃亡之虞,裁定9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起訴指出,依兒盟規定,陳女爲剴剴主責社工,訪視次數每月至少需家訪1次,但若孩子怕生、較難照顧時,需視需要增加家訪次數,劉姓保母曾於去年9月、10月告知陳女,剴剴不斷出現講髒話、撞頭、磨牙、掉牙等異常情形,且不停自撞,怕遲早出事,感覺很難帶,希望送回兒盟或交由專業人士托育。

但陳女未增加訪視頻率,且剴剴外婆亦表達未曾聽聞剴剴受照顧時有異常情形,亦不認爲兒童磨牙會至掉牙程度,希望陳女多加訪視關心外孫。

而且陳女在訪視時,發現剴剴有大面積瘀傷,卻未檢視其受託育狀況,僅於去年9月25日、10月23日及11月20日訪視3次,未能查覺劉姓保母隱匿凌虐情形,在訪視期間也未依規定要求與劉女共同完成剴剴的寶寶成長月紀錄。

檢方認爲陳女明知剴剴已符合12項兒少虐待臨牀指標內容,把責任推給先前的周姓保母照顧不周所致,錯失另行安置保護機會,致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