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老病父「3子女都不理」求扶養!法官見1狀況傻眼駁回

老病父3子女都不理訴求扶養,法官駁回聲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保(化名)以年老及身心障礙爲由,聲請三名成年子女每人每月支付5,880元扶養費,理由是他無收入、無存款、也無工作能力。兒子表示,阿保經常酒後施暴,從未拿錢貼補家用,自己是由媽媽和祖父母扶養長大,對方根本未盡扶養義務。臺東地方法院近日審結,發現阿保目前人在監獄服刑,根本沒有生活不能維持的情形,裁定駁回。

判決書指出,阿保主張已無法以自己的財力維持生活,最近一年曾申請低收入戶,但因有三名成年子女而未獲通過,但三人皆未履行扶養義務,參酌臺東縣2023年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爲2萬1,412元,扣除其每月3,772元的殘障補助,向子女請求每月共17,640元扶養費,平均分配爲每人5,880元,並給予至其死亡爲止。

三名子女中,僅有一人出庭應訊。他說明,自幼便與母親、祖父母生活在偏遠山區,阿保則因從事遠洋漁業,幾乎未見其人。返家後亦無提供經濟支持,稱因服務的航海公司捲款潛逃,往後的日子有至工地工作,但頻率不穩定,又在喝酒、吃飯上豪撒鈔票,根本沒拿錢回家,家庭經濟狀況嚴重入不敷出,均有賴於母親在外工作並額外進行家庭手工撐起。

三名子女中,僅有一人出庭應訊。他指出,自幼由母親與祖父母扶養長大,父親長期從事遠洋漁業幾乎未見其人,返家後亦無提供經濟支持,甚至經常酒後施暴,導致家庭破裂。母親最終選擇與阿保分居,三名子女則全數由母親與祖父母撫養,從未受父親照顧。他強調,父親對家庭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依法應免除其子女的扶養責任。

另外,阿保酒後經常對家人施暴,次數頻繁到每週都會發生,母親最終選擇與阿保分居,子女都由母親與祖父母扶養,從未受父親照顧。他強調,父親對家庭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應免除其子女的扶養責任。

法院審酌,阿保目前仍於監獄服刑,生活起居由監所提供,並無其自述的無法維持生活的情形,無受扶養的權利及必要,最終裁定駁回聲請。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