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就是要錢打人 家暴父提告「要求3子女養他到死」被打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老翁阿榮(化名)雖然名下有7輛汽車,但因病無法工作,所以決定對3名子女提告索要扶養費,直到他死亡爲止;3名子女則反控阿榮家暴,每次回家就是要錢、打人,還逼母親拿出10萬元才答應離婚,從未盡過爲人父的責任。臺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裁定駁回阿榮的聲請,並同意免除子女們對他的扶養義務。
▲阿榮要求3名子女支付扶養費,卻被子女們反控家暴。(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榮在判決書中主張,他因病無法工作,不能維持生活,雖然名下有7輛汽車,但都是之前經營二手車工作時登記的,那些汽車實際上都已經無法使用,毫無經濟價值,因此希望3名子女每個月各支付5172元的扶養費,直到他死亡爲止。
不過,阿榮的子女反控,父親在他們年幼時就與母親離婚,離婚後從未盡過扶養義務,縱使偶爾返家也只是爲了要錢,要不到錢便動手打人,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因而希望法官准許免除他們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其中一名子女補充道,父親每次回來都會將家中財物拿走,母親如果不從就會遭到打罵,家中開銷都是母親一肩扛起,後來母親受不了想要離婚,父親還開口索要10萬元,等拿到錢才同意離婚。
面對子女們的指控,阿榮均未提出爭執。臺南地院法官認爲,經查,3名子女均有各自的生活要顧,他們皆無餘力支付扶養費,考量到阿榮過往的行爲,最終認定阿榮的請求爲無理由,應予駁回,同時准許免除子女們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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