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婦知名火鍋店前摔倒骨折 告店家求償219萬敗訴原因曝光

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爲張女在人行道騎車違規在先,店家鋪設止滑墊無過失,判張女敗訴。(翻攝畫面)

高雄50多歲張姓女子去(2024)年到左營知名火鍋店「劉家酸白菜鍋」消費,她騎電動機車要離開時,不慎在店家放門口的紅色塑膠地毯上打滑摔傷,導致左腳骨折住院多日,張女主張店家地毯未妥善鋪設才害她滑倒,因此對業者提告損害賠償219萬元;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爲張女在人行道騎車違規在先,店家鋪設止滑墊無過失,判張女敗訴。

判決指出,張女去年6月22日下午4時許,到高雄左營區介壽路上的知名劉家酸白菜鍋消費外帶,準備離開時,她連人帶車在店家鋪設於門口、有「歡迎光臨」字樣的紅色地毯上打滑摔車,導致她左腳脛、腓骨骨折,被送到榮總住院多日。

事後張女對店家提告,她主張店家地毯未妥善鋪設、未設警示已構成過失,讓她滑倒摔車後,需花費開刀做手術,機車也有毀損需維修;另張女同時也是包租婆,但手術出院後需休養無法帶租客看房,損失租金收入30萬元,加上醫藥雜費等共損失109萬5315元,另再加上1倍懲罰性賠償金,張女向店家提告求償219萬630元。

橋頭地院審理,法官認爲事發地點屬於人行道,依法不能騎車,張女在該處迴轉且速度不慢,屬於自身行爲不當,且餐廳已鋪設止滑墊供行人使用,並無明顯疏失,難以認定店家有不法侵害行爲,因此判張女無理由求償,張女提出的告訴全數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