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虐死剴剴判無期和18年 惡保母姊妹不服均提上訴

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死,一審國民法官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劉若琳18年;檢方及兩姊妹均提上訴,臺北地方法院預計明日將卷證及在押的兩姊妹送至臺灣高等法院。

臺北地院指出,檢辯雙方均提上訴,因剴剴外婆請求上訴,而檢察官以量刑過輕提上訴,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委任律師提的上訴狀則未附理由,預計明日將卷證及在押被告送高院。

剴剴案引起全民憤怒,每次審理都涌入旁聽民衆,法庭外聲援民衆舉標語求判「唯一死刑」、「不得假釋」,另有名人、立法委員不斷聲援,一審宣判前夕更有社運團體爲本案遊行上凱道。

檢察官控訴劉彩萱、劉若琳共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3罪,對劉彩萱求處無期徒刑、對劉若琳求刑18年,合議庭擇一法條論罪,照檢方意見判刑。

劉彩萱、劉若琳案發後羈押禁見迄今,國民法官法庭密集開庭10天,多名專家鑑定人到庭證述,證詞迫使劉彩萱認罪。

依起訴書,2023年8月,劉彩萱與剴剴的外婆簽署托育委約書,全天照護剴剴,但自9月1日至12月23日以不聽話爲由,用繩索、布條捆綁四肢及頭部將剴剴身體對摺,用口罩、保利龍遮蓋眼睛後,用膠帶將剴剴綁附在椅腳。

劉若琳曾見剴剴遭綁住雙手、雙腳放置於水桶,因掙扎踢翻水桶嘗試掙脫,將剴剴捆綁固定再塞回水桶內,還長時間讓剴剴裸體躺在地上、雙腳擡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

起訴說,劉彩萱、劉若琳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紙杯盛裝廚餘、燒焦物絞碎餵食剴剴,不幫剴剴穿衣,致剴剴營養不良、感染肺炎;2023年12月23日晚間,剴剴嘔吐、手腳冰冷,劉彩萱翌日將剴剴送醫,剴剴仍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

「剴剴案」保母劉若琳一審判18年徒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剴剴案」保母劉彩萱一審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