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豬腸 北市業者僅購674公斤

北市衛生局7日表示,陳姓豬肉商購買豬腸數量實際爲674公斤,並非食藥署公佈的1.33噸。圖爲日前封存的豬腸。(臺北市衛生局提供/徐佑升臺北傳真)

屏東縣百威食品公司違法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豬腸販售,其中1批B級豬腸流向北市陳姓豬肉商。北市衛生局7日調查後指出,經比對銷貨單並與屏東縣衛生局及檢調確認後,陳姓業者購買數量實際爲674公斤,並非日前食藥署公佈的1.33噸,主要銷售給林記麻辣臭豆腐、少部分售予散客;且除了查扣封存的70公斤外,其餘604公斤豬腸恐都已被消費者吃下肚。

北市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表示,衛生局6、7日調查北市寧夏路陳姓豬肉商購買的豬腸數量,經比對今年6月其銷貨單及清冊,發現銷貨單于訂購商品時同時記載豬腸數量及訂貨付款金額,但出貨時僅記載豬腸數量,導致1筆訂單會在銷貨單呈現2筆相同項目,經排除重複計算後,實際購買豬腸數量爲674公斤。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表示,原本查扣多筆紀錄中,由於下訂單後過幾天出貨,百威公司會記錄成兩筆,但經北市衛生局雙向勾稽後,透過金流確認實際銷售數字。由於該案跨多個縣市,且情節重大,食藥署會依全案情節予以重罰。

衛生局4日已要求林記麻辣臭豆腐下架封存70公斤豬腸,加上阿宗面線西門店75公斤豬腸,截至7日爲止共下架封存145公斤。

林冠蓁說,因陳姓豬肉商售予林記麻辣臭豆腐或散客並無單據,無法查出明確數量,但可確認大多數賣給林記麻辣臭豆腐、少量賣給散客。

衛生局表示已對全市攤商、餐廳及販售場所等市售生豬腸產品啓動專案稽查、抽樣檢驗過氧化氫,若查獲違法使用添加物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

臺北市主任消保官林傳健說,若民衆欲提出消費爭議申訴,應妥善保存購買單據或相關證明文件,若身體不適就醫,亦應保留相關診斷證明及醫療費用支出單據,以利向業者求償,並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