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廠延役子法 最快10月公告實施

核三廠及鄰近地區將在9日至11日進行核安演習,核安會3日舉辦記者會說明演習重點。(蔡佩珈攝)

立法院今年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延長核電廠服役期限,核安會今年8月預告修正相關子法,草案預告期60天、至9月30日止,屆時將交由外部專家進行法規審議,核安會指出,草案最快10月就可公告實施。核三廠2號機今年5月17日除役,核安會將在9月9日至11日在廠內及周邊地區舉行核安演習。

原本《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核子反應設施運轉執照最長40年,期滿須繼續運轉者,須在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5到15年換髮執照,未依規定換髮不得繼續運轉。立法院今年5月三讀通過修法,將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有效期間延長至60年,也明定運轉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經營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經確認安全無慮並審覈同意,即可繼續運轉。

配合母法修法,核安會在今年8月1日預告「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覈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提前5至15年提出換照申請的限制,更改爲經營者得於執照有效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

核安會核安管制組簡任技正何恭旻說明,換照申請須檢附的文件,除了原本的整體性老化評估及老化管理報告、時限老化分析報告、相關終期安全分析報告及運轉技術規範增修內容,草案新增繳交輻射相關議題查覈評估報告、耐震安全評估說明等2項文件。若是執照有效期限屆滿後提出申請,則須多提交再運轉計劃及執行結果報告,說明將機組狀態回覆至運轉狀態的方式。

他指出,草案預告期共60天、至9月30日止,屆時將交由外部專家進行法規審議,最快10月就能公告實施,不過實際上路日期仍要視實際審議狀況而訂。

核安會保安應變組簡任技正劉俊茂表示,面對除役核電廠,如何確保正在存放用過燃料棒的燃料池安全,變得更爲重要,故本次演習參考美國維吉尼亞州的北安娜核電廠演習,將在覈三廠進行燃料裝卸機組件墜落,撞擊用過燃料,導致廠界有微量放射性物質外釋的應處措施,成爲這次的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