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索賄1300萬二審逆轉無罪 郭信良發聲:感謝司法還我清白

前臺南市議長郭信良得知被改判無罪後,透過臉書感謝司法還他清白。(摘自郭信良臉書)

無黨籍前臺南市議會議長郭信良被控在「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向業者廖堅志索賄1300萬元,一審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郭信良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案經臺南高分院22日撤銷一審改判無罪後,郭信良也在臉書迴應表達感謝。

臺南高分院今天上午9時宣判時,郭信良並未到庭,但他得知判決無罪後,近10時即在臉書貼文,並簡單寫下「感謝司法還我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