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輔大校長江漢聲遭控背信罪 逆轉無罪確定
輔大校長江漢聲涉背信罪無罪確定(中時資料照,輔仁大學提供/蔡雯如新北傳真)
前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被控校長任內巧立名目向輔大取得撥款400萬,圖輔大診所不法利益,又與下屬合謀透過校內限制性招標委託案,取得輔大校方基金250萬,一審依2個背信罪判處應執行10月徒刑;同案被告洪啓峰、林依恬依共同背信罪各處4月徒刑,3人均可易科罰金,上訴後,二審臺灣高等法院改判3人無罪確定。
高院認爲,依證人之證述及卷證資料,認輔仁大學系輔大診所之實際經營管理者,爲開辦輔大診所營運以銜接設立附設醫院,而以名義上租借場所、實際上監督管理之模式開辦輔大診所,但礙於法規,無法逕予撥款,乃研議由醫學院以醫學院學生臨牀技術相關活動經費之名義,籤請輔仁大學支付相關開辦費用,復爲調節輔大診所相關資金缺口,以社區醫療勞務委託案之名義,由輔仁大學向輔大診所採購勞務。
高院指出,江漢生人是依輔仁大學指示處理相關事務,其等處理過程或有可議之處,然尚難認其等係爲圖得輔大診所之不法利益或損害輔仁大學之利益而爲;且輔仁大學相關財會支出均係爲開辦及維持輔大診所之營運,而由輔大診所管理委員會及輔仁大學相關管理階層人員討論後作成決策,並委由3人執行,亦難認輔仁大學受有財產上損害,改判3人無罪。
檢方指控,江漢聲明知輔大診所並非校方附屬機構,卻多次巧立醫學院學生相關活動等名目取得輔大撥款400萬,又與前輔大醫學院行政副院長洪啓峰、前輔大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合謀,透過校內限制性招標委託案,取得輔大校方基金250萬,事後雖陸續還款,但其中90萬是透過會計方式沖銷,並未實際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