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證不足 涉共諜案 前空軍上校無罪確定
前空軍防砲指揮部上校參謀長辛澎生涉共諜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三審判辛澎生無罪,全案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前空軍防砲指揮部上校參謀長辛澎生涉嫌替大陸發展組織,案件纏訟多年,歷經改判多次,原更二審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刑6月,經最高法院發回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23日依罪證不足逆轉改判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不得再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辛澎生於2008年11月退伍前擔任空軍防空砲兵指揮部上校參謀長,大陸地區軍事機關總政治部聯絡部在辛退伍前透過陳姓友人與他接觸,由派駐上海市人民政府第七辦公室官員「趙明」(化名)與辛到韓國、印尼峇里島碰面並同遊。
辛退伍後,於2009年邀請軍中舊屬、時任空軍防空砲兵第953旅上校旅長謝嘉康(獲不起訴),共同到泰國普吉島旅遊,並與「趙明」見面、餐敘;隔年7月,陳姓友人的楊姓前妻以免費招待參觀上海市世界博覽會爲由到大陸,但因謝嘉康有軍職身分未能成行,由辛澎生、謝嘉康配偶、父母及子女前往上海旅遊,並與「趙明」相約見面。
8月衆人又邀約到馬來西亞旅遊,但謝嘉康及謝妻回國後,認爲出國屢屢與趙明等大陸地區人士會面似有不妥,日後就不再接受邀請出國。
一審橋頭地院依違反國安法,判處辛和楊女各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二審高雄高分院判無罪,全案上訴後,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重新審理,更一審判無罪,再上訴後發回,更二審改處2人各判刑6月,又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高雄高分院更三審於昨日宣判,法官認爲事證尚不足證明辛澎生有主動邀約謝嘉康及其家人前往泰國及馬來西亞旅遊,及從趙明取得任何利益,另外無法證明楊女知道趙明身分,並受指示安排旅遊,2人手機也沒查到與趙明聯絡或爲大陸軍事機關發展組織事證,因此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