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空軍防砲參謀長辛澎生上校涉共諜 更三審逆轉判無罪確定

前空軍防砲指揮部上校參謀長辛澎生涉犯共諜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三審逆轉改判無罪。(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前空軍防空砲兵指揮部上校參謀長辛澎生涉嫌共諜案,被依違反國安法起訴後,辛一審被依國安法判刑6月,二審逆轉改判無罪,更一審也判無罪,但更二審又改判6月,此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三審23日宣判,辛澎生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不得再上訴。

檢方調查,中共軍方總政治部聯絡部上海第七辦公室成員趙明(化名)與辛澎生聯繫,由趙提供旅費等,安排昔日舊部屬時任空軍防空砲兵第953旅上校謝姓旅長(偵結後不起訴)及其家人,於2009年8月共赴泰國普吉島,接受免費旅遊、食宿等;另外,2010年7月,辛的民間楊姓女友人又安排到上海世界博覽會,到因謝有軍職身分未能成行,因此只有家人赴大陸旅遊。

後來8月又到馬來西亞旅遊,但謝妻回國後,認爲經常出國與趙明等大陸地區人士會面似有不妥,日後就不再接受邀請出國。

一審橋頭地院依發展組織未遂罪,判處辛和楊女各易科刑6月,經高雄高分院上訴審和更一審均判決無罪後,更二審改處2人各徒刑半年,又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高雄高分院更三審於23日上午宣判,認爲檢方所舉事證,尚不足證明辛澎生有主動邀約謝及其家人前往泰國及馬來西亞旅遊,也無事證顯示辛澎生有受到免費旅遊招待,或自趙明處取得任何利益;另至辛澎生住處進行搜索,也沒查得任何與趙明有何聯絡或爲大陸軍事機關發展組織事證。

楊女部分,事證也不足證明她知道趙明身分,並受指示安排旅遊,也沒查到她與趙明有聯繫或是爲所聯繫或其他爲大陸軍事機關發展組織的相關事證,因此2人獲判無罪。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