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輔大前校長江漢聲遭控挪用校產650萬 二審改判無罪

▲輔大前校長江漢聲,被控背信罪,二審獲判無罪。(ETtoday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輔仁大學前校長江漢聲,被控在任內以「學生學習相關活動」等名義,挪用校產650萬元,而遭檢方依照「背信罪」提起公訴。一審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江漢聲有罪,判刑10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改認定江漢聲等人確實遵照校方指示行事,並未違背所託付的責任,因此21日逆轉改判江漢聲無罪。

現年74歲的江漢聲爲國內著名的泌尿科醫師,曾在臺灣大學、臺北醫學大學兼任教授,2009年起到輔仁大學診所看診。2012年他獲得輔仁大學董事會同意,擔任輔大第八屆校長。

但江漢聲任內爆發本案,2018年7月間,輔大稽覈室向教育部陳報,宣稱江漢聲擅自利用職權規避校務會議與董事會監督,以診所虛設「醫學院學生臨牀技術學習相關活動」及「學生醫學服務學習活動經費」的名義,向輔大校方借款400萬元,造成校產損失,檢方立即介入查辦。

此外,檢方也查出,江漢聲也涉嫌與輔大前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以及輔大醫學院前行政副院長洪啓峰合作,指定將輔大招標的「社區醫療關懷推廣計劃勞務委託案」外包給輔大診所,幫助輔大診所取得250萬元不法利益。檢方查證屬實後,依照背信罪將江等人提起公訴。

一審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江漢聲共犯下2罪,因此於2024年1月底、江漢聲校長任期的最後一天,將他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另外林依恬、洪啓峰也分別遭判刑4月。江漢聲在一審有罪判決後發出聲明,除了表示冤屈以外,強調將上訴到底。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審理後於21日宣判,高院改認定江漢聲等3人,是依照校方指示而開立相關名目處理事務,雖然處理過程或許有可議之處,但仍查無實證認定3人所爲圖得輔大診所之不法利益,或損害輔仁大學之利益而爲。而且輔仁大學相關財會支出均爲開辦及維持輔大診所之營運,而由輔大診所管理委員會及輔仁大學相關管理階層人員討論後作成決策,並委由江漢聲3人執行,高院認爲,這也難以認定造成輔大的財產上損害。最後高院改判江漢聲3人全數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