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信良索賄1300萬二審逆轉無罪 檢方:收判決書後研議上訴

前臺南市議長郭信良。(本報資料照片)

無黨籍前臺南市議會議長郭信良被控在「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向業者廖堅志索賄1300萬元,一審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郭信良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案經臺南高分院22日撤銷一審改判無罪後,臺南地檢署表示,將與臺南高分檢密切聯繫後續的上訴問題,至於是否上訴三審會尊重高分檢的權限。臺南高分檢也說,將於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