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佃西重劃案索賄1300萬二審開庭 議員郭信良堅稱未收賄
▲臺南高分院25日開庭審理郭信良涉佃西重劃索賄案,雙方就廖姓業者供詞可信度激烈攻防。(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前臺南市議會議長、現任市議員郭信良,遭控在臺南安南區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中,向重劃會長廖堅志索賄,遭一審判刑13年、褫奪公權8年,臺南高分院25日開辯論庭,郭與律師團再度強調「沒收過賄款」,並質疑廖堅志供述前後不一,檢方則反駁,辯方說法與勘驗筆錄不符,將有說成無,明顯誤導視聽。
二審庭訊中,郭信良、廖堅志與佃西里長高進見3人均到庭應訊。郭的律師指出,廖堅志自調查階段到法院,前後有9種不同版本供詞,最初說1300萬元交給高進見,之後又改口郭可能影響地價重審,甚至聲稱郭有收錢,反覆不一,難以採信。郭信良也當庭強調,廖從未明確表示要分錢給他,「既然是賄款,金額應清楚講明」,否則根本談不上行賄。
檢察官則當庭指出,郭的律師刻意將卷證事實否認到底,明顯誤導視聽,強調一審合議庭已認定郭信良分得650萬元;另高進見收取1300萬元,郭與高各半,一審判決有據,檢方請法官參酌一審卷證,不宜輕信辯方導說法。
據瞭解,郭信良因貪污收賄被臺南地院判刑13年、褫奪公權8年,並追徵650萬元;高進見則依共同貪污收賄罪判刑9年、褫奪公權4年,另因教唆僞證判刑6月,並須追徵650萬元;至於行賄的廖堅志則被判免刑。本案二審持續審理中,後續判決仍待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