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要2.1萬元扶養費 3孩使出「這一招」!77歲男被法官打槍

每月要求2.1萬元扶養費,77歲男子被法官打槍。(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77歲的男子阿國(化名)罹患糖尿病,因爲本身年邁且體弱無法工作,已無謀生能力,導致沒有收入,也沒有財產可維持他的基本生活,生活陷於困頓,因此依法請求與前妻所生的3個孩子,均需要按月給付扶養費用7235元,直到他的死亡之日爲止。

法院審理,3個孩子都表示,他們有意願將父親接回家照顧,但不同意按月直接給付金錢。法官考量,阿國請求3個孩子給付扶養費,他們均表示有意願將父親接回家照顧,堪認阿國與他的孩子們,針對扶養方法是由孩子們迎養,或是用給付扶養費的方式,尚未經過協議。

法官審酌,阿國也未主張已因與3個孩子協議不成,而有召開親屬會議,或有何親屬會議無不能召開,或是召開有困難的情形。日前依法宣判,阿國在未踐行召開親屬會議,決定他的扶養方法之法定前置程序前,就逕向法院聲請酌定扶養費,於法即有未合,自應不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