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漂綠:永續揭露 A 到 A+/官方抽查 書審常見二大缺失

根據金管會發布的「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全體上市櫃公司今年起都應編制永續報告書,並在8月底完成申報。每年證交所也會透過抽查書審,來了解企業編制品質,其中企業最常被抓出的缺失,有這幾個。

首先,關於GRI準則的遵循。許多公司未能按照最新版本的GRI準則進行報告;部分永續報告書中,未明確揭露是否獲得第三方的審查或驗證,雖有公司取得確信,但沒有提供確信報告的連結,無法讓投資人點入查閱。

還有些報告書未說明編制範圍是否包含所有子公司,官員說,常見有些永續報告書跟合併報表包含的子公司不一樣,未能清楚說明兩者所涵蓋的範圍有哪些不同,未列差異清單。

第二是報喜不報憂,也是企業常犯的毛病。根據GRI規定,公司有重大違法、受罰的情況,須在永續報告書揭露,例如工安事件、環境污染、勞工權益等,但很多企業的報告書並沒有把違法、受罰的情況揭露出來。

依照規定,不同產業有其重大議題須揭露,比如職業安全衛生規定,就必須揭露危害辨識、風險評估及事故調查等資訊。但有些報告書未按規定,尤其是對負面衝擊的揭露更是缺乏,很多公司都是強調潛在或正面的訊息。

在產業別永續指標的揭露方面,有些報告書未依照SASB(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規定揭露該揭露的事項,例如鋼鐵產業未完整揭露消耗能源總量、外購電力百分比、再生能源使用率及自發自用能源總量四項指標;用錯單位的情形也不少,例如誤植能源總量報導單位。

關於氣候及溫室氣體相關資訊揭露,有些公司未落實TCFD(氣候相關財務披露工作組)要求,進行財務面短中長期影響評估;在做情境分析時,也有些公司未能清楚說明情境分析所使用的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