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漂綠:永續揭露 A 到 A+/「確信」在手 真相未必跟著走
「我們是一家幸福企業」、「我們幫助超過400萬人變得積極主動」,這些經常從企業口中說出的ESG金句,一旦寫入永續報告書要找會計師做確信時,大多數情況會被拒絕。
爲何「幸福企業」很難做確信?資誠永續發展服務公司執行董事趙永潔解釋,因爲它沒有一致的定義,同樣的,幫助超過400萬人變得積極主動,「積極主動」也很難明確客觀定義。
趙永潔是執業會計師,也是國內的確信專家。她說,基本上,能夠重複被驗證的項目,才能做確信,例如用電量、用水量、碳排放量、員工人數、授信金額等,「這些項目不管是誰來確信,只要是按照確信準則公報來執行,都可得到一樣的結果。」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去年8月底,國內有1,020家上市櫃公司申報永續報告書,其中取得第三方確信的公司有613家,幾乎是超過六成的永續報告書,都經過會計師或查驗證機構做確信或查證。實務上,更不乏有上市櫃公司同步找會計師與查驗證機構做「雙確信」,資誠估算國內約有33家業者這麼做。
趙永潔說,會計師事務所與查驗證機構在執行確信業務時,彼此的重點會不一樣,會計師重點擺在確信數據或報告書中的質化描述,是否真實、正確、完整及存在,例如有公司宣稱,「我們每一季會做氣候風險管控」,會計師就會去確信這句話是不是真的。至於查驗證機構查證的目的,則是落在永續報告書是否符合包容性、重大性、迴應性、影響性,「兩者看的點,不一樣」。
同樣是確信,也有強度、範圍的不同。「有限確信」是指「會計師沒有發現確信項目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適用基準編制之情事」;「合理確信」,則是指確信項目在所有重大方面依適用基準編制,採正面表述。
趙永潔表示,一般會計師在與客戶商討確信程度時,客戶要先決定是要做有限確信,還是合理確信,一旦確定,就不能變更,「不能因爲無法做合理確信,就退到有限確信。」
而在執行上,由於合理確信的廣度與深度較高,會計師會採取較積極的確信手法,例如發函詢問第三方並取得對方回函;而有限確信,則可能採用公司提示的文件做兩期的分析比較,或是再以其他的查詢、觀察等手法,去發現有沒有重大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