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漂綠:永續揭露A到A+/防範漂綠 明確法律位階
永續示意圖。 路透
「倘若一瓶礦泉水打着「『來自雪山純淨水』的廣告,民衆真的有辦法判斷它是否來自雪山?有沒有漂綠?」身兼臺灣法治會計學會理事長的東吳大學會計系教授李坤璋說,這時能幫民衆把關的,只有靠專業的中介機構認證,及主管機關的監理力道。
他表示,目前上市櫃公司永續報告書有做「確信」的,95%以上都是做「有限確信」,他認爲,主管機關監理的力道應該更深化。
臺灣高等法院金融專庭法官鄭昱仁也認爲,在當前各種綠色基金、債券、ETF等永續商品盛行下,主管機關要加強監理這些綠色商品的資金,是否真正投入ESG。國外像高盛、德意志資產管理公司,都曾因推出的金融商品或服務,宣稱投入ESG但卻未投入相關產業,涉嫌漂綠而遭主管機關重罰。
在永續報告書法律依據爭議方面,紀凱峰法律事務所律師紀凱峰表示,永續報告書到底屬不屬於證交法裡的「財務業務文件」或「財務報告」,仍有爭議。
他建議,主管機關應修改證交法,明確化永續報告書的法律定位,才能杜絕企業亂寫、刻意漂綠,避免誤導投資人與使用者的決策判斷。
除了修改證交法,臺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董事長簡又新也建議,防範漂綠,政府不妨以清楚的法律框架來做規範,比如清楚定義漂綠,或是根據產業別,增加更多的強制性永續揭露指標。
在ESG人才部分,李坤璋建議,因應各行各業都亟需ESG人才,大學教育要大幅調整跟變革,好比現在永續報告書大量仰賴會計師做碳審計,大學裡的會計系課程也需要相應調整。
除了「棍子」外,政府也應該多提供一些「胡蘿蔔」,安侯永續發展顧問公司執行副總林泉興建議,針對ESG的佼佼者,一些有政府色彩的基金,能否加碼投資、提供優惠貸款成數,或投資抵減等租稅獎勵。另外,像歐盟許多成員國已開始針對環保、節能、減碳等投資,推出租稅減免、加速折舊等優惠,政府也可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