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建顧問 歸納永續報告書揭露流程

1.範疇與目標設定:重點爲設定揭露基準、目標與範圍,例如揭露時間期程、實體範疇,報告基準較廣泛爲GRI Standards、TCFD及SASB。完整性以合併財報所有母子公司爲實體範疇,若未完整揭露須說明差異。

2.利害關係人議合:重點爲確認與決定主要的利害關係人以及鑑別利害關係人需求與期望,以決定報告的重大主題。利害關係人議合可以採會議、問卷等方式實施。優先考慮對企業財務影響重大且外部經濟、環境及人羣衝擊重大的議題。

3.資料蒐集與分析:重點爲針對重大主題相關績效數據實施資料分工與蒐集,並建立目標及管理方針,重大主題爲報告書核心,永續發展的重點策略,每年度更新執行情形。

4.報告撰寫與編制:重點爲具體呈現企業的永續發展政策、行動措施、成效以及未來計劃。其他評鑑要求,如公司治理評鑑、客戶評鑑等也可以於報告書撰寫階段揭露。

5.內部審查與外部驗證:重點爲內部審查以確保內容一致性和準確性委託獨立第三方機構進行報告驗證或會計師事務所確信以提高透明度與可信度。法規針對上市櫃金融、化工及食品業要求必須經會計師確信,第三方機構驗證依循AA1000 Assurance Standard實施。

6.公開發行:重點爲通過企業官網、公開資訊觀測站平臺發佈報告。法規要求最晚須於8月31日前完成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