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事會議變調!校園濫訴多 教團籲增冤獄賠償
多個教團昨日出席教育部主辦的「教育部長與國民中小學教學現場教師座談會」,並在會中呼籲教育部應改善校園濫訴問題。全教產建議針對教師增訂「冤獄賠償條款」,若因校事會議遭暫時停聘,調查後又發現無事實,應提供救濟管道以挽回名譽、財產與身心損失。
教學現場座談會會中進行「校事會議(濫訴)之檢討情形」業務報告,全教產提及,校園濫訴讓基層教師人人自危,以往熱情教學的老師現在只求自保。有南部教師遭家長濫訴,往返教育部、縣市政府與學校三個月、耗費調查經費廿萬元,最後調查不成立,老師已經崩潰、校園信任已被摧毀,而調查經費部分還得由學校自籌。
現行教師若遭暫時停聘,即使最後無事實證據,仍蒙受名譽、財產與身心損失,包括研究加給、獎金、年資等受害均無補救。全教產建議應於教師法及教師解聘辦法增訂「冤獄賠償條款」。
全教產指出,「校事會議」原意是處理不適任教師,但調查顯示,真正達到解聘標準的案件不多,過多的無理濫訴讓學校疲於奔命、資源耗盡。且「校事會議」迫使教師採取消極保守的管教方式,多數教師坦言因此降低自身對教職的職業認同,甚至不會鼓勵子女從教,恐將加速優秀教師流失,對教育人力永續發展造成深遠負面影響。
教育部表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或資遣辦法修正施行甫一年,爲了解實務現場執行情形,刻正蒐集各界回饋意見,作爲未來修訂解聘辦法參據。
國教署將再向各地方政府加強宣導,確實依解聘辦法辦理,避免教師遭不當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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