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陳時奮被判6月!高虹安「3點澄清」要上訴:無法認同判決結果
▲高虹安。(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先前遭旅美教授陳時奮PO文指稱「論文抄襲」,然而高虹安提告不成,卻反遭陳時奮自訴誣告,一審將高虹安判刑10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8日二審宣判,仍認定高虹安有罪,改判6月。可上訴。稍早高虹安針對誣告案一事迴應,請各界明辨是非,「本人無法認同本案判決結果」。
高虹安在臉書發文表示,針對誣告案判決結果,近日有許多不實訊息在網路上流傳,造成社會及個人困擾,因此決定鄭重澄清。她指出,她從未在提告前修改博士論文本文內容及參考文獻,「部分網路言論惡意曲解指我在提告前修改論文『增列註明資料引用出處』,更有部分網路言論甚至惡意虛構我與他人對話情節,指控我爲提告而修改論文增列參考文獻,這些都與事實嚴重不符」。
高虹安表示,這些不實資訊已經造成誤導,也侵害個人名譽,因此呼籲相關人士儘速修正及撤除不實內容,否則她將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接着高虹安指出,有人稱她「偷偷上網修改博士論文」,這也並非事實,「本人申請論文增補是正式向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校方及指導教授提出,並獲同意。提告誹謗當時,本人所提交的論文,正是當下自學校圖書館網站可正式下載之版本,絕無任何捏造或變造證據的行爲」。
至於「有關我於提告前申請增補的內容,僅涉及在『謝詞』中關於資策會計劃的致謝格式,與後續誹謗案提告並無關聯。」高虹安表示,這部分從沒有被納入前案訴訟範圍,她在偵查中也沒有引用或提及該段致謝詞,無誤導偵查的可能。
高虹安也請社會各界明辨是非,誤信片面謠言,「本人無法認同本案判決結果,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祈求司法最終能還給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