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被控誣告 二審判6月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旅美教授陳時奮自訴誣告案,二審7月31日改判6月徒刑。高虹安迴應,對此結果深感遺憾,收到判決書後將依法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剛挺過罷免危機,卻因旅美教授陳時奮提起刑事自訴她涉嫌誣告罪,一審將她判刑10月後,二審臺灣高等法院認爲,高向檢方提出修正版論文做爲證據,有可能讓檢方誤認陳說的不實在,她的犯行明確,但考量陳的發言也有誇大及嚴苛,將高改判6月徒刑。可上訴。

本案未來如果上訴駁回確定,依《地方制度法》79條規定,高虹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的判決確定,未受緩刑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執行檢察官不讓她易服社會勞動,將由內政部解除她的市長職務,由中央指派代理市長,屆時邱臣遠也將卸下代理市長職務。因此,高的市長職務,可說未來取決執行檢察官是否准許易服社會勞動。

高虹安迴應,針對高院誣告案的判決結果深感遺憾,她的博士論文早已經過美國母校審查後,兩次來函明確告知沒有研究不當。她向檢方提告期間,陳述完全基於事實,並無虛僞或誤導之意,更從未有誣告他人的犯意或行爲。她無法認同本案判決結果,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祈求司法能還給她公道。

國民黨新竹市議員陳慶齡說,這又是一次對高虹安的政治追殺。民衆黨新竹黨部主委李國璋則質疑,法院是在政治壓力下不敢判無罪,退而求其次輕判,充滿政治操作痕跡。民進黨新竹市議員曾資程則說,高面對司法判決始終否認錯誤,施政風格與她的抗辯態度如出一轍。

本案導因2022年7月高參選新竹市長,她看到陳在臉書發文,指她的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涉及抄襲等問題,她向北檢提出誹謗告訴,指稱陳講的內容不實在,陳不起訴後自訴她涉嫌誣告罪。

一審將高女判刑10月,上訴後,二審高院認爲,高明知她的博士論文大篇幅原文抄錄期刊論文內容,且刻意不加任何註解說明,相關爭議發生後,校方請她加註補正瑕疵,但她竟向檢察官提出修正版論文做爲證據,有讓檢察官誤認陳時奮有不實指述的疑慮,涉犯誣告罪。

二審沒有認定高虹安博士論文是否構成抄襲,考量她的行爲固有不當,但陳指述「博士論文三分之二來自期刊論文」確實較誇張,關於「與指導教授合謀」、「期刊論文灌水成博士論文」的評論則較爲嚴苛,考量此部分後,認爲高的惡行並沒有達到如一審判決認定的重大程度,改判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