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二審改判6月 高虹安「將上訴」:求司法還公道

新竹市長高虹安挺過大罷免壓力測試,聲勢大漲,誣告案今二審從一審原判10月改判6月徒刑。對此高虹安也迴應,她無法認同判決結果,將繼續上訴,「祈求司法能還給我公道」。圖/報系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挺過大罷免壓力測試,聲勢大漲,誣告案今二審從一審原判10月改判6月徒刑。對此高虹安也迴應,她無法認同判決結果,將繼續上訴,「祈求司法能還給我公道」。

高虹安表示,對於今日高院誣告案的判決結果,她深感遺憾。她的博士論文早已經過美國母校審查後,兩次來函明確告知她的博士論文沒有研究不當。而她向檢方提出告訴期間,陳述完全基於事實,並無虛僞或誤導之意,更從未有誣告他人的犯意或行爲。

高虹安強調,她無法認同本案判決結果,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祈求司法能還給我公道」。

陳時奮緊追高虹安博論有無抄襲,在臉書以標題「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發文,指「在李傑的學術履歷,高虹安被除名了」,又指「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高虹安控告陳時奮加重誹謗罪,檢方不起訴。

陳時奮事後自訴高虹安犯誣告罪,刑事部分一審去年8月高虹安被依誣告罪判10月徒刑;民事部分,陳時奮向高虹安鉅額求償958萬元,法官判陳時奮敗訴,高虹安免賠,陳時奮提上訴,卻未繳17萬餘裁判費,臺北地方法院已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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