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奮指高虹安論文抄襲挨告不起訴 他反提誣告二審7月31日宣判

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見圖),指高虹安論文涉及侵權,遭高控告加重誹謗罪,獲不起訴確定後,陳提刑事自訴反控高誣告罪。(中時資料照片,林偉信攝)

陳時奮指控遭停職高虹安論文涉及侵權,遭高控告加重誹謗罪,獲不起訴確定後,陳提刑事自訴反控高誣告罪,一審依誣告罪將高虹安判刑10月,上訴後,二審臺灣高等法院3日辯論終結,陳時奮請求重判高虹安,高仍主張無罪,法官諭知7月31日宣判。

中選會已公佈24名立委罷免案通過二階連署,宣告罷免案成立,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也成案,「24+1」罷免案將於7月26日投票、開票,高虹安因爲遭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提誣告罪自訴案到臺灣高等法院出庭,進入法院前媒體問她對於罷免案的看法,她沒有迴應。

高虹安3日在法庭上表示,依照一般社會大衆觀念,抄襲與否通常以校方學倫審查結果作爲判斷,而抄襲是評價、意見表達,陳時奮在推論她的論文是否抄襲的過程涉及誇大、不實言論,當時她是以此提告,沒有涉及誣告,請求法官還她無罪判決。

陳時奮則說,抄襲在歐美政治人物是死罪,高虹安沒有司法誠信,敗訴後至今沒有道歉,犯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意,請求法院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