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誣告案拚翻盤!陳時奮批「抄襲是政治死罪」 大罷免後宣判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因爲貪污案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博士論文遭旅美教授陳時奮質疑抄襲,提告誹謗卻踢到鐵板,反遭陳提告誣告,一審認定高虹安確實大幅抄襲,卻濫用司法打壓批評,判刑10月。案經雙方上訴,高等法院今(3日)辯論終結,訂於7月31日宣判,時間恰落在高虹安罷免投票(7月26日)之後,備受關注。

今爲本案在高院的第3次開庭,雙方進行最終辯論。自訴人陳時奮全程站立發言,強調「本案單純,我就是來和被告直球對決」,直指高虹安的辯詞空洞,刻意避談論文抄襲事實,轉而強調自己並未被指導教授除名,企圖模糊焦點。他批評高與律師團刻意混淆誣告案的法律範疇與學倫審查制度,片面重新定義「抄襲」與「誣告」的構成要件,宛如活在平行時空。

陳時奮指出,高虹安曾被其以「抄襲、剽竊」等詞公開質疑,她卻僅針對「未被除名」等語句提告,顯見提告內容誇大失實,實質目的在於封殺批評。他痛批高若能早日誠實面對論文問題、尊重檢方不起訴處分,就不會造成司法、行政與社會資源的無謂消耗。他更直言,抄襲在歐美政壇是「政治死罪」,濫用訴訟手段者更應加以遏止,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以作爲所有政治人物的借鏡。

▲高虹安開庭前、後未接受媒體訪問。(圖/記者黃宥寧攝)

高虹安則由辯護律師提出無罪辯護,主張陳時奮的所有指控都沒有明確證據,且高當時提告誹謗,是依法行使權利。高本人亦站着陳述意見,表示本案對其影響重大,強調自己與美國辛辛那提大學保持聯繫至今年5月,對方並未撤銷其博士學位,證明並無抄襲事實。她重申,對陳時奮的言論並非完全針對「抄襲」內容,而是特定語句與事實不符,提告並非出於惡意,懇請法院秉持無罪推定、明鏡高懸還清白。

雙方完成意見陳述後,審判長當庭諭知辯論終結,並訂於7月31日上午9時30分宣判;宣判時間點落在新竹市罷免投票7月26日之後。

本案回溯至2022年高虹安競選新竹市長期間,陳時奮多次發文批評其博士論文未引注資策會期刊內容,質疑學倫問題。高提告誹謗後,陳時奮被北檢以屬公共評論不起訴處分,陳反擊誣告成立。

臺北地院一審指出,高論文「確有大幅抄襲情事」,將她判刑十月,還於判決中指她將司法當成封口工具,浪費公帑與資源,痛批其行爲「甚有不該」。高不服判決上訴,今日於高院第三度開庭後完成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