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達瑞 」自訴誣告罪又求償975萬元 法官判高虹安免賠

本名陳時奮的旅美教授「翁達瑞」指新竹市長高虹安(前中)論文涉及侵權,被告涉嫌誹謗罪,檢方不起訴後,陳提刑事自訴指控高虹安涉犯誣告罪嫌。 (中時資料照片,郭吉銓攝)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本名陳時奮的旅美教授「翁達瑞」提告誣告罪,一審判高虹安10月徒刑,二審審理中。陳另提民事求償975萬元,臺北地院認爲陳主張高女爲不法侵害之誣告行爲,但不能證明對方有「捏造不實之事實而申告」及行爲具有不法性,判決陳敗訴、高虹安免賠。可上訴。

旅美教授陳時奮於2011年9月間在臉書(Facebook)以標題「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發文,指「在李傑的學術履歷,高虹安被除名了」等語,同年10月間再度在臉書發文,指「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

高虹安對此向臺北地檢署提告陳時奮涉加重誹謗罪嫌。檢察官比對資策會研究報告、相關期刊論文及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查出有18處內文相同近似、圖樣相同、表格內數據相同的狀況,認爲陳時奮經合理查證並仔細比對後發表言論,將陳時奮不起訴處分。

陳時奮認爲,高虹安意圖使他受到刑事懲戒或處分,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高虹安涉嫌刑法誣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