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重申沒誣告求賜無罪 陳時奮秀英文信指政治人物抄襲是死罪

涉貪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不滿旅美教授陳時奮質疑她博士論文抄襲,提告誹謗未果反被控誣告,一審認定確有抄襲還提告,判10月刑。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辯論終結,陳舉相關函文證明高女抄襲,還引牛津、劍橋、韋氏字典解釋「抄襲」,請法官重判;高女指提告範圍不包括「抄襲」,主張無罪。高院於罷免日後、31日宣判。

高虹安因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涉詐領助理費案,臺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她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依法將她停職停薪,案件現由高院審理中。

高虹安曾在資訊工業策進會任職,2012年、2013年奉派美國辛辛那提智能維護中心建立合作關係,攻讀辛辛那提大學博士學位。她獲民衆黨提名參選新竹市長時,博士論文出現爭議,陳時奮質疑抄襲,高女告陳加重誹謗,檢方處分陳不起訴,陳自訴她誣告罪。

高虹安不服一審被判有罪,而陳時奮認爲她濫用司法、操縱媒體,雙雙上訴。

高院今就量刑部分辯論,陳時奮以「被害人」身分獨白1小時,指從2021年9月開始評論高虹安的論文,清楚內情,但卻遭高虹安控告誹謗,對他的名譽、精神、金錢與時間造成影響。

陳時奮指高虹安稱教授李傑未將她「除名」,他當庭透過螢幕放映李傑2021年9月24日「The missing of her name in my CV indeed was an oversight. In fact, several students were not on the list due to the incompleteness of the updates.」聲稱更新疏漏的聲明,認爲高虹安被指導教授除名千真萬確,因爲她的教授也知道是抄襲的,但包庇到這一刻,拿掉名字是避免搜尋引擎檢索比對出抄襲內容。

陳時奮指高虹安沒有學術誠信,刻意隱匿期刊論文的存在,她爲了洗白抄襲惡名而選擇告他,並操縱媒體制造清白假象。陳說,歐美國家政治人物抄襲等同「死罪」,高女爲獲取政治利益而濫用司法,且一句道歉也沒有,請求合議庭從重量刑。

高虹安強調自己無罪,認爲沒有違反誠信,她之所以增補謝詞,是因爲外界關切,她虛心受教。律師團強調,高虹安是針對陳時奮「誇大不實」的部分提告,況且雙方政治立場不同,要叫她不澄清的期待可能性極低。

高虹安在最後陳述時重申,2022年8月26日提告誹謗時,範圍以陳「可輕易向校方查證」、「稍加查證」部分爲限,不包括說她抄襲。高女說,2018年7月20日大學比對全球學術論文資料庫,並沒有比對到本案的期刊論文,博士學位取得符合校方規定。

話鋒一轉,高以「林姓政治人物」(現場放映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新聞)分別被中華大學、臺灣大學撤銷碩士學位一事爲例,陳的立場卻和校方對立,質疑陳時奮的意見判斷,難道她的情節比林嚴重?何況她並沒有被撤銷學位,直言不能對抄襲有不同結論。

高虹安指依社會通念,抄襲與否通常以校方學倫審查結果作判斷,她聲稱「抄襲」是一種評價、意見表達,可能會有不同的判斷空間,基於無罪推定、罪疑唯輕原則,她請求合議庭「賜無罪判決」。

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左圖)不滿旅美教授陳時奮質疑她博士論文抄襲,提告誹謗未果反被控誣告,一審認定確有抄襲還提告,判10月刑。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辯論終結,定31日宣判。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