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博文論文抄襲丟學位 挨告違反《著作權法》不起訴原因曝

▲民進黨副秘書長何博文被控侵害著作財產權案件,因超過追訴權時效,獲檢察官不起訴。(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民進黨副秘書長何博文的法學碩士論文因涉嫌抄襲,被淡江大學學倫會撤銷學位,被抄襲的另一份論文作者看到新聞後,控告何博文涉嫌違反《著作權法》。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何博文的論文是在2004年6月發表,至今已經超過20年,而侵害著作財產權的追訴權時效只有10年,因此以時效完成爲由,處分不起訴何博文。

何博文在2023年參選新北市第一選區立委時,遭踢爆在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碩士班(文化教育組)發表的論文中,有高達58%的內容與其他2本碩士論文高度相似,經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提出檢舉後,淡江大學國際事務學院進行專案調查,並在同年12月由教務處審議會決議,認爲何博文違反學術倫理屬實,撤銷法學碩士學位。

何博文論文抄襲事件告一段落後,在1993年發表「中共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改革之研究」碩士論文的作者張淳翔認爲,何博文的「中國大陸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改革之研究」內容中,包含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方法與縣智、論文摘要等涉嫌重置、抄襲,違反《著作權法》。

但檢察官認爲,何博文被控的非意圖營利重製罪,是最重本刑3年以下徒刑,依法追訴權時效是10年,從何博文的論文發表的2004年6月起算,時效到2014年6月,但張淳翔到2024年6月纔到警局提告,因此依法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