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動物友善政見提TNVR 挨告違反著作權法不起訴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發表動物友善政策,曾在政見、新聞稿中主張流浪動物實施「TNVR」制度,中華民國關愛動物保護協會前理事長沈容華對此提告柯文哲違反著作權法。臺北地檢署偵結,給予不起訴處分。

沈控告指出,柯文哲明知「社區共養流浪犬貓制」及「社區共養TNR」、「TNVR」(即Trap誘捕、Neuter絕育、Vaccunation打疫苗、Return原地放養或回置」計劃等相關文字,是他在1995年間向智慧財產委員申請登記,依法取得著作財產權,柯卻未經同意或授權,從2014年10月至2022年4月間,多次接受媒體採訪等時、政見、修正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市府新聞稿上違反著作權法違法重製或公開口述。

檢方指出,沈具狀內容未提出享有相關文字著作財產權證明,沈是否享有著作財產權已有疑義,且「TNVR」只是Trap誘捕、Neuter絕育、Vaccunation打疫苗、Return原地放養或回置等4個英文字及「捕捉、絕育、回置」等中文字均屬通用名詞,均不爲著作權的標的,非著作權法保護對象。

檢方指出,柯文哲在政見、新聞稿中提及TNVR,柯修正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提到「捕捉、絕育、回置」等相關文字,用意是保護流浪動物政策,無任何商業目的,反而是宣導沈的主張是正確的,柯應屬著作的合理使用。此案無須傳喚柯文哲,柯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發表動物友善政策,曾在政見及新聞稿中主張流浪動物實施「TNVR」制度,挨告違反著作權法獲不起訴。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