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10年405件違反學倫檢舉案 論文抄襲最多「最重停權10年以上」

▲臺師大爆發違反學倫事件。(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臺師大女足隊爆出「抽血換學分」醜聞,更涉及國科會精準運動科學補助案。根據國科會統計,過去10年總計接獲405件違反學術倫理檢舉案,平均一年40件,審議確認違反學倫達102件,等於每4件就有1件成立,其中違反學倫樣態最多爲論文抄襲,其次爲造假、變造,甚至還有「代寫」被發現,懲處最嚴重是停權3至10年以上共13人次。

臺師大女足隊遭立委揭發,球員在非自願情況下成爲教練周臺英實驗抽血對象。此事引發政府震怒,不僅教育部對臺師大與相關教師開罰,更擬撤銷周臺英教練證及追究臺師大校長疏失。國科會也啓動人體研究倫理調查與學術倫理調查。

而根據國科會過去十年統計資料,從105年1月到今年4月,總計接獲405件學術倫理檢舉案,超過一半、248件是具名,還有90件是職權發現,最終不成案、未違反學倫共計265件,違反學倫爲102件,38件仍在調查中,相當每4件檢舉案就有1件違反學倫。

▲▼國科會在過去10年共接獲405件違反學倫檢舉案,成案類型最多爲抄襲。(圖/國科會提供)

根據國科會105年1月到今年4月統計資料,總計150人次違反學倫案中,樣態最多爲論文抄襲42人次,其次爲論文造假28人次,還有變造研究資料或數據16人次、自我抄襲12人次,甚至還有2人次是由他人代寫。另有47人次是其他類別,例如以相同內容的研究計劃重複提出申請、發表論文與學術期刊論文列名常規顯不相符(不當列名)、計劃主持人督導不周、第一或通訊作者未善盡監督之責等。

國科會補充說明,102件違反學倫成立案件數與150人次違反倫數字有落差,主因是案件數以收件年度統計,不是以處分年度統計,且同一案件可能涉及多人。

對於上述150人次違反學倫,國科會也祭出懲處,處分最多是停權1至2年共69人次,被處分者不得申請國科會研究計劃,其次爲書面告誡49人次,追回補助費用、獎勵(費)、獎金或獎勵金則是18人次,另有13人次爲停權3至10年以上,以及1人次是撤銷獎項。

這次臺師大女足隊事件,涉及國科會精準運動科學補助案,國科會也會啓動人體研究倫理調查與學術倫理調查。國科會主委吳誠文也已經嚴重譴責利用學生進行不當研究行爲,可能追繳相關研究經費,也可能對臺師大停權。

▲國科會違反學倫案成立後,處罰最多是停權1至2年。(圖/國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