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年近8萬件檢舉「這態樣」最多 這4鄉鎮、10大路口是熱點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19日公佈2024年民衆檢舉交通違規件數7萬9361件中,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最多。(警方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19日公佈2024年民衆檢舉交通違規件數7萬9361件中,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最多。(警方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19日公佈2024年民衆檢舉交通違規件數7萬9361件中,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最多,而檢舉案件多集中在屏東市、萬丹鄉、潮州鎮、東港鎮以及臺1線沿線,至於檢舉熱點除這4鄉鎮市外,還有恆春鎮恆南路,再次提醒民衆要遵守交通規則,以免受罰。

據警方統計,2024年受理民衆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共計7萬9361件,較2023年同期的10萬2024件減少2萬2663件,降幅達22%,而經分析檢舉內容發現,民衆檢舉的前5大態樣依序爲「未依規定使用燈光」、「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行駛」、「轉彎未依規定」及「違規臨時停車」,當中經審覈屬實並舉發的案件達5萬1856件,佔總受理案件的65%。

警方再分析,檢舉案件多集中在屏東市、萬丹鄉、潮州鎮、臺1線沿線及東港鎮等區域,而前10大違規熱點路段則分別爲屏東縣臺1線、屏東市建國路段、廣東路段、復興路段、和生路段、民生路段,東港鎮中正路段、萬丹鄉萬丹路段、恆春鎮恆南路段及屏東市勝利路段。

警方說,「未依規定使用燈光」是最常遭民衆檢舉的違規態樣,提醒用路人在駕駛汽、機車時,若變換車道或轉彎,應正確使用方向燈,以利他車辨識並保障行車安全,另於夜間行駛時,應開啓頭燈(非僅使用晝行燈),而非雨霧等特殊氣候情況下則請勿隨意開啓霧燈,以避免違規受罰。

警方進一步表示,從去年法規修正後,針對違規(臨時)停車的檢舉範圍已明確限縮,若發現違規停車情形,民衆可直接撥打110,由轄區警力即時派員處理,至於違規記點部分,現行制度僅針對員警當場攔查並確認駕駛人身分者納入記點範圍,民衆檢舉、科技執法與逕行舉發案件則不再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