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副校長論文遭檢舉 抄襲疑雲延宕一年仍調查中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副校長冉繁華主責的國科會委託案,去年遭吹哨者檢舉論文內容涉嫌抄襲。海大表示,該案經調查冉並無違反學術倫理情事並回報國科會,國科會則要求校方再就爭議點補充說明,全案仍依規定調查中。(摘自海大官網/徐佑升基隆傳真)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副校長冉繁華主責的國科會委託案,去年遭吹哨者檢舉論文內容涉嫌抄襲。據指出,冉繁華被指控後爲避免「球員兼裁判」有提出請辭,但校方認定,冉並無業管教評會或學倫案相關處室業務,所以未準辭,但此也讓檢舉人質疑公平性向媒體踢爆。海大表示,該案經調查冉並無違反學術倫理情事並回報國科會,國科會則要求校方再就爭議點補充說明,全案依規定處理,仍在調查中。
去年國科會、教育部接獲具名檢舉,指冉繁華掛名責任作者或共同作者的13篇SCI期刊論文,有些未註明引用文獻、引用不當,或引用的文獻有疑義恐違反學術倫理,涉嫌抄襲情事。
海大經調查後,判定其中1位教師違反學倫成立並停聘,另2人審議結果已呈報教育部。但海大未讓冉停職,調查超過1年仍未有結果,讓檢舉人不滿向媒體爆料,質疑海大內部學倫調查公平性。
據指出,冉繁華被遭指控涉嫌抄襲的論文屬國科會委託案,並與其他學者的研究成果有關聯,相關調查時程較長。校方先聘請外部委員調查後,認定冉無涉及抄襲,國科會收到報告後則回覆校方,應再就爭議提出補充說明。
知情人士表示,冉繁華當下得知被控違反學倫案時,自認已成爲被調查對象,就應請辭副校長並退出海大行政團隊,面對相關調查,以免遭外界質疑球員兼裁判。校方則認爲,冉本身並無業管教評會或學倫案相關處室業務,故未準辭。
海大強調,在收到冉繁華檢舉案後,校方即依相關辦法、流程及時程辦理調查,相關過程也均依規定向受理檢舉部會回報,目前依上級相關部會指示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