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抓包妻偷吃同事2.0!法院認證二次出軌 判賠金額驚呆了

臺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分居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同事阿勇(化名)外遇,先前已成功求償30萬元,沒想到事後又發現兩人仍藕斷絲連。(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分居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同事阿勇(化名)外遇,先前已成功求償30萬元,沒想到事後又發現兩人仍藕斷絲連,憤而二度提告求償8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確實逾越正常社交分際,但考量雙方婚姻早已名存實亡,最終僅判賠1萬元,全案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妻子小美2017年結婚,但2018年分居後,妻子與同公司的男同事阿勇互動密切。阿德委託徵信社蒐證,發現兩人多次同進同出,甚至自由進出住處,2021年提告勝訴,獲賠30萬元。

然而,阿德指控,前案判決後,他試圖挽回婚姻,寄發存證信函給妻子,卻未獲迴應。更讓他氣憤的是,2023年6月再度搜證,發現阿勇仍頻繁進出妻子住處,甚至清晨、深夜都有互動,質疑兩人同居,憤而二度提告,求償80萬元。

小美辯稱,阿德早在2022年12月就對她提離婚訴訟,顯見婚姻已破裂,且一審已判準離婚(目前上訴中),質疑阿德根本無意維持婚姻,不該再主張配偶權受侵害。

但法官認爲,「婚姻關係尚未正式終結前,配偶權仍受保障」,即便雙方已進入離婚程序,只要未完成登記或判決確定,妻子與男同事的親密互動仍構成侵權。不過,考量兩人互動模式與前案雷同,且婚姻早已瀕臨破裂,最終僅判賠1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