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面光電納環評 彭啓明:未來2個月提出規範

立法院今天邀請環境部長彭啓明針對「太陽能光電板案場環評機制與保護區廢棄物管理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彭啓明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蔡佩珈攝)

烏山頭水庫光電板清洗爭議引發關注,環境部長彭啓明今天表示,經檢測,水庫水質無異狀,符合管制標準,但爲進一步保護環境,期盼未來1至2個月能提出水面型光電環評規範。

立法院今天邀請環境部長彭啓明針對「太陽能光電板案場環評機制與保護區廢棄物管理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環境部長彭啓明會前表示,經查十餘個國家,均未明定水面型光電板應實施環評,但環境部正在規畫、研議納入,期盼未來1至2個月能透過科學討論及各方意見,提出屬於臺灣自己的水面型光電環評規範。此外,爲保護環境,碳捕捉與封存等新型態開發案,環境部也認爲應納入環評範疇。

針對外界關注水面光電對水庫水質影響,他表示,環境部針對水庫上、中、下游以及淨水廠進行水質量測,均沒有異狀,也進行極端試驗將光電板破碎後進行溶出與浸漬,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

彭啓明表示,目前全臺約3至4座水庫設置水面型光電,環境部將以保護爲敬爲優先,持續密切監控其水質,包含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等新興污染物也都有量測。

他補充,經詢問,水庫的光電板清洗都使用清水,未來農業部將制定光電板清洗管制標準。